首页 > 商业 >正文

直播乱象 不是辛巴辛有志一人之过

2020-12-18 13:59:09 来源:- 作者:-

中消协发布报告,双十一期间,有关“直播带货”类负面信息已达33.41万条,日均在1.24万条左右,虚假宣传、售后服务差消费者投诉重灾地,直播带货风口下的行业乱象逐渐显现。另一方面,监管重拳出击,网信办发布《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第一次对直播服务流量造假、虚假宣传等作出直接规定。

       图片1.png

  一方面直播火爆、销量惊人、主播商家赚的盆满钵满,吸引越来越多的主体往这个行业飞扑而来,另一方面囿于数据、流量,平台、商家、主播都自有打算又权责不明,当交易纠纷发生时,消费者售后无保障、投诉无门、各方踢皮球现象已渐成常态。再者,直播电商的行业特殊性,各主体分布于不同地区,依据现行法规监管战线超长、时效拖沓,整一个难上加难。

 以热议一月有余的辛巴燕窝事件为例,本以为在品牌方推诿的情况下辛巴自掏6千多万先行四倍退赔给消费者,对消费者而言事情该是个还算满意的收尾了。但是,纵观舆情,平台、自媒体等丝毫没有消停之意,以辛巴头部主播的身份,蹭流量博关注自不必说,在李佳琦、李雪琴、汪涵等都被点名之后,为何关于直播电商整体乱象的矛头却一直只指辛巴一人,   那些在舆论端口疯狂带节奏的人究竟寓意为何?是被抢了生意的传统行业?是竞品落井下石?是同行欲瓜分头部流量?是吃瓜群众瞎凑热闹?各人心中自有一杆秤。

图片2.png

再从辛巴燕窝事件来看,“茗挚”品牌即食燕窝在天猫、京东等平台均设有店铺,直播间销售也并非由辛选开始。今年以来,先后有十几位明星艺人和主播在直播间推荐过“茗挚”品牌的同款产品,其中包括朱丹、王耀庆、马可、刘畊宏、瑜大公子、李响、叶一茜、郭聪明、金铭等。在事件发酵之后,却只有辛巴被“追着打”,燕窝品牌方对产品真实情况的欺瞒已成定论,但也只有辛巴一人站出来主动退一赔三给消费者,其他带货主播们集体选择消声,甚至连“茗挚”燕窝品牌方都未遭到口诛笔伐。这本该由主播和品牌方共同出面解决的消费者投诉问题,因为品牌方的不作为,主播成了被讨伐的唯一出口,且舆论发展也越来越让人看不懂,各种莫名其妙的话题被带上热搜,大有一种不“搞死”辛巴不罢休的势头,难道就因为辛巴是头部主播,因为辛选有3亿粉丝,“搞死”头部就可以兼大欢喜分羹了吗!

就主播、品牌方各方权责问题,有法律人士将网红带货主播分为两种类型,一是经营类主播,二是推广类主播。经营类主播在直播间推广销售的商品通常为自有品牌或自家生产、经营的产品,购物链接会将消费者引流至自家店铺,由主播承担所有售后服务。

在北京盈科(杭州)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黄伟看来,两种类型的带货主播所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:经营类主播实际上承担的是销售者角色,网络直播带货实际上是一种销售行为。因此,应该按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包括假一赔三、假一赔十等。而推广类主播在直播间的营销活动更类似于广告代言人,虽然相对商品销售者的法律责任较轻,但仍然对于所代言的产品负有初步审查和试用的责任,如果不能证明以上两点,则也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
而从品牌方来说,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相关规定,应当承担“退一赔三”的民事责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出面承担售后纠纷问题。

在法律法规面前,大众在享受主播们带来实惠产品的同时,作为直播电商行业最大的参与主体,通过售后维权可以促进行业更好发展,也切勿一刀切,商品本质问题追根溯源是在制造方、品牌方,这才是买到实惠好货的最重要因素。

责任编辑:小何